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(修订)》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太阳成集团tyc7111cc转专业实施办法。
第一条本办法中大学生,是指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。
第二条大学生转专业工作应尊重学生的志愿和爱好,在专业条件、教学资源、教育质量、教学秩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,努力满足学生合理的专业选择诉求。
第三条大学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。
第四条转出按照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(修订)》相关规定执行。
第五条转专业学生录取,按照申请人数和计划接收人数的比例分类进行。对于申请人数低于计划接收人数的情况,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(修订)》中相关规定执行。
第六条对于申请人数高于计划接收人数的情况,优先录取平均学分绩点居专业排名前5%的学生。对于其余学生的录取,学院考察、参考如下因素,确定录取名单。
(一)学分绩点;
(二)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。
第七条学生按照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章转专业条件提出转专业申请,学院按照学校转专业程序规定执行,预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,报教务部审核。
第八条本办法由太阳成集团tyc7111cc负责解释。